首页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章 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第四十四条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按照信托文件约定解任该信托公司,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该信托公司。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