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

第四十三条

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恢复信托财产原状,或者根据失责情况,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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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