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五章 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第四十三条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恢复信托财产原状,或者根据失责情况,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