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第三十八条信托公司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所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另有规定或者信托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