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条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