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听证

第三十六条

对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出或者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退出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取消或者终止。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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