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八条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行政许可证件之日起30日内,逐级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被许可人名称、行政许可事项、证件编号、发证日期和证件有效期等事项或者共享相关信息。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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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