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国家标准样品的制作(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研制、技术评审、编号、批准发布)、应用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