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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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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条
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