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进出境中药材涉及野生或者濒危保护动物、植物的,应当符合我国或者相关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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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