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海关总署对进出境中药材实施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测。 主管海关在监测中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按规定处置和报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