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进境检疫监管

第二十二条

现场检疫中发现病虫害、病虫为害症状,或者根据相关工作程序需进行实验室检疫的,海关应当对进境中药材采样,并送实验室。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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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