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四十条

第四章 立 案

第四十条

经审查决定进行立案调查的,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商、进口商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和出口国(地区)政府。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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