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四十条第四章 立 案第四十条经审查决定进行立案调查的,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商、进口商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和出口国(地区)政府。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