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立 案
第三十五条
经初步审查认为申请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外经贸部应当在决定立案前邀请出口国(地区)政府进行磋商,以澄清申请中所涉事项并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 出口国(地区)政府拒绝磋商的不影响反补贴措施程序进一步进行。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立 案
经初步审查认为申请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外经贸部应当在决定立案前邀请出口国(地区)政府进行磋商,以澄清申请中所涉事项并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 出口国(地区)政府拒绝磋商的不影响反补贴措施程序进一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