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立 案

第三十五条

经初步审查认为申请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外经贸部应当在决定立案前邀请出口国(地区)政府进行磋商,以澄清申请中所涉事项并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 出口国(地区)政府拒绝磋商的不影响反补贴措施程序进一步进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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