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三十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三十条

申请人正式递交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的,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应予签收;签收之日为外经贸部收到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之日。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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