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二十二条

对补贴和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论证,申请人应当分析受补贴产品的进口和损害之间的关系;还应当说明非补贴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需求萎缩、消费方式的变化、外国与国内生产者的限制贸易的做法及它们之间的竞争、技术发展、以及国内产业的出口实绩和生产率等因素对国内产业损害的影响。上述因素不适用的,申请人应当予以说明。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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