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二十一条

国内产业的损害证据,应当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单独确定;不能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国内生产进行单独确定的,应当以包括国内同类产品在内的最窄产品组或者范围的生产确定。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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