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十四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十四条

已知的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的情况说明应包括出口商或生产商的国别、名称、地址以及其他联系方式。 已知的进口商的情况说明应包括进口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其他联系方式。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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