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十三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十三条

申请调查的产品的情况说明应包括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用途、市场情况及该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关税税则号等。 国内同类产品的情况说明应包括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用途及市场情况等。 对二者的比较应包括在物理特征、化学性质、生产工艺、替代性和用途等方面的比较。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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