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十二条
第三章 申 请
第十二条
申请人的情况说明应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及其联系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说明代理人的名称及身份等事项,并提供委托授权书。 已知国内生产者的情况说明应包括已知国内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其他联系方式。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申 请
申请人的情况说明应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及其联系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说明代理人的名称及身份等事项,并提供委托授权书。 已知国内生产者的情况说明应包括已知国内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其他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