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4号)第九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信托公司股东的股权结构应逐层追溯至最终受益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信托公司股东的股权结构应逐层追溯至最终受益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