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4号)第七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信托公司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信托公司股权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相关行政许可予以撤销。
依照本条前款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信托公司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信托公司股权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相关行政许可予以撤销。
依照本条前款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