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4号)第六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九条
在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履行其他监管职责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信托公司或者股东就其提供的有关资质、关联关系或者入股资金等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声明,并承诺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声明造成的后果。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在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履行其他监管职责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信托公司或者股东就其提供的有关资质、关联关系或者入股资金等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声明,并承诺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声明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