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4号)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章 信托公司股东责任 / 第三节 股权持有第二十六条信托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