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4号)第十九条

第二章 信托公司股东责任 / 第二节 股权取得

第十九条

投资人入股信托公司前应当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充分了解信托公司功能定位、信托业务本质和风险特征以及应当承担的股东责任和义务,充分知悉拟入股信托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真实风险底数等信息。

投资人入股信托公司应当入股目的端正,出资意愿真实。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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