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九条单项竞赛收入包括项目中心核拨竞赛经费收入、体委补助收入、广告赞助收入、广播电视转播权收入、门票收入及其他与单项竞赛相关的收入。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