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单项竞赛财务工作应接受主办单位、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