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单项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应设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单项竞赛资金筹集、使用、核算及管理等工作。单项竞赛的全部财务收支活动必须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归口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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