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决算管理第二十三条组委会财务部门在竞赛结束后1个月内作出财务决算,审计部门签署审计意见后报省体委财务部门和主办单位财务部门.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