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决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

组委会财务部门在竞赛结束后1个月内作出财务决算,审计部门签署审计意见后报省体委财务部门和主办单位财务部门.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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