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十条单项竞赛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项竞赛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截留、分配、挪用和隐匿账外。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