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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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