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项目学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二)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
(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项目学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二)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
(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