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遴选条件,开展项目预审和推荐工作;
(二)指导监督本区域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实施监管。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遴选条件,开展项目预审和推荐工作;
(二)指导监督本区域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