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两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制定机关教育部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