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四章 项目实施第十五条项目学校根据审定意见修订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两部备案并启动建设。制定机关教育部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