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全国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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