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密码管理部门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一年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二)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三)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的情形。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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