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是指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为政务活动提供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保证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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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