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八条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对本单位及受委托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考核并做好培训记录。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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