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资质认定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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