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1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2号)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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