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统一命名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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