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申报与组建第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主管部门推荐,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工程中心组建方案进行论证,重点包括组建工程中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申报单位的条件、发展目标及实现可能性等。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