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申报与组建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主管部门推荐,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工程中心组建方案进行论证,重点包括组建工程中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申报单位的条件、发展目标及实现可能性等。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