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申报与组建第十四条主管部门采取适当形式对工程中心组建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将符合条件的组建方案推荐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