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行政检查时,应当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页等方式向被检查单位宣讲与检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机关能源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