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能源局依法对能源企业、能源用户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被检查单位”)进行的行政检查。

对电力事故调查、电力安全生产检查,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等情形,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开展的专项检查,其范围、内容、时限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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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