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竞赛职业(工种)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确定的水利相关职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业影响大、技术性强、通用性广、从业人数多;

(二)具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等级。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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