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水利部人事司,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拟制竞赛年度计划,申报实施方案;
(二)组建评判专家库,培训、推荐评判专家;
(三)负责组织竞赛表彰工作;
(四)开展竞赛宣传、总结工作;
(五)完成竞赛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水利部人事司,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拟制竞赛年度计划,申报实施方案;
(二)组建评判专家库,培训、推荐评判专家;
(三)负责组织竞赛表彰工作;
(四)开展竞赛宣传、总结工作;
(五)完成竞赛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