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地区、州以及不设区的地级市司法行政机关。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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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