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因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所负责人视其管理责任以及失职行为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因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应当同时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的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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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