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海事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八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海事行政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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